
一方愿意经营另一方不愿经营的,愿意经营的一方获得商铺,再以合理的价格给予未取得经营权一方经济补偿 。双方都要经营商铺的,由人民法院组织竞价 , 价高者得 。取得经营权的一方给与对方一定的经济补偿 。双方都不愿意经营的将商铺转让后把转让的款项按共同财产分割 。
【法律依据】
【离婚共同购买的商铺怎么分 离婚前共同购买的门面】《婚姻法》第39条,离婚时,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时,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。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,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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